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现、期房。
2、购买二手房。
3、建造自住住房。
4、购买拆迁安置房。
5、购买经济适用房。
6、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7、离、退休。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
9、未再就业。
10、出境定居。
1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2、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
13、租房。
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5、家庭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