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1-13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区内购房贷款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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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能是在岳阳市范围内购建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已拥有一套住房的不予办理,在公积金缴存地、户籍所在地或其他方式查询出在外地只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办理,两套及以上不予办理。借款人及其配偶必须有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岳阳市范围内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工作地、户籍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

2、除上述第五项贷款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①、借款申请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并盖人事部门章(1个月之内);②、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地、工作地、购房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套数证明;③、由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表、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以上资料加盖贷款地管理中心认可的公章)(2个月之内),并由缴存地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证明;④、借款申请人还应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至少一个联系人,此联系人应是借款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岳阳户籍,在岳阳工作或生活,并提供联系人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