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归侨侨眷身份证 |
事项类别 |
承诺件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湖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受理机构 |
市外事侨务办侨务工作科 |
决定机构 |
市外事侨务办 |
办理条件 |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
申请材料 |
侨务对象身份认定个人申请表 身份证 户口本 国外亲属证明材料 县(市区)外侨办,直属单位政工部门审核材料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与告知 |
办理期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监督检查 |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组 0730-8880450 |
咨询渠道 |
市外事侨务办侨务工作科 8880423 |
责任追究 |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组 |
联系电话 |
8880423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2办公室 |
关键词 |
归侨 侨眷 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