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EPC)

来源:工程科2021-09-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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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EPC)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县发改[2016]176号文和岳县发改[2021]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EPC)。

2、建设地点:新墙镇板桥河、彭宗屋河实施区域。

3、建设规模:对新墙河流域内板桥河2.5km,彭宗屋河3.2km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生态护坡27360㎡、生态恢复面积约13680㎡。

4、项目建设期: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EPC)设计采购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污染修复工程施工或污染修复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应同时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批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款)。

4、人员要求:

(1)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六个月(2021年03月-2021年08月)由本单位办理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

(2)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高级工程师 或 注册环保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六个月(2021年03月-2021年08月)由本单位办理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本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应为牵头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协议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买足球的软件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交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保函形式. 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5.1.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须在2021年09月15日至 2021年09月23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1.2、保函形式: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1.2.1、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1.2.2、纸质保函:①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1.2.3、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23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2、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3、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15日至 2021年0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本项目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10月20日 09 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四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766750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974012699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系人:邹女士、周加乐

电话:0730-896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