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基本预备费按投标报价的7%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按投标报价的2%计取”。
二、删除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建筑工程部分1.1.2.6.1.3砼路面和1.1.9.5.1.4C25联锁块”2项,投标报价时对此2项不进行报价。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部分3.1.7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调整为: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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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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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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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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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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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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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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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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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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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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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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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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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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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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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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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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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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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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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3.2.3.2.1.4项“特殊保护装置调试”,投标报价时对此项不进行报价。
四、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临湘市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传真): 0730-8351128
联系电话:0730-829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