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蓄水湖、三岔湖退养还湖工程(第一标段)变更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0-07-0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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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已于2020年7月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以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为:

P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作资格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 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第一标段340万元、第二标段450万元、第三标段330万元的生态修复工程或工程内容中包含生态修复施工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并可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和网址为准。

P9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业绩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下同) 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第一标段340万元、第二标段450万元、第三标段330万元以上的生态修复工程或工程内容中包含生态修复施工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并可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和网址为准。

P12 10.1类似工程业绩

2)考核依据: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生态修复工程或工程内容中包含生态修复施工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并可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和网址为准。

二、现修改为:

P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作资格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 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第一标段340万元、第二标段450万元、第三标段330万元的生态修复工程或工程内容中包含生态修复施工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P9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业绩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下同) 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第一标段340万元、第二标段450万元、第三标段330万元以上的生态修复工程或工程内容中包含生态修复施工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P12 10.1类似工程业绩

2)考核依据: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生态修复工程或工程内容中包含生态修复施工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补充投标承诺书,其格式附后。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岳阳市洞庭大道

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15073075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5807301751


    附件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拟派往             项目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职务,并能够到位履行职责,如不能到位,我方自愿接受处罚和被予不良行为记录。

2、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我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资质挂靠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

4.我方保证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5.我方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6.我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7.一旦我方中标,保证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8.一旦我方中标,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

9.我方承诺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谋取中标等情形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