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监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2-09-1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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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阴县监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湘阴县监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2022914日对投标人提出疑问进行了回答,现对目前工程量清单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答疑澄清,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一:请问该项目不执行[湘建价〔2022146],是否无误?

答:该项目因招投标交易系统尚不支持湘建价〔2022146,故投标阶段不执行湘建价〔2022146,结算时按湘建价〔2022146号执行,按实调整。

 

问题:请问该项目提供工程量清单中“专业暂估(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 池塘水回用设备及设施、垃圾站设备)、抗震支架工程-专业暂估等”中分部分项的清单名称显示的为专业暂估,若是专业暂估价,是否考虑将这些放入到“其他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内?

 

 

答:不考虑将这些放入到“其他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内,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软件编制

 

问题三:本项目专业暂估(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 池塘水回用设备及设施、垃圾站设备)在接收到的招标文件中销项税额费率为0,该单位工程的暂估价合计的169万元是否为不含税价格?若为不含税价格,是否需要计取9%的销项税额?

答:专业工程暂估价请按发布的工程量招标清单及金额填写;与招标清单金额保持一致;


  问题四:本项目专业暂估(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 池塘水回用设备及设施、垃圾站设备)在接收到的招标文件中销项税额费率为0,但在抗震支架工程-专业暂估中的销项税额费率为9%,投标人在专业暂估价是否已包含税金问题在理解上有疑惑,请明确本项目的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应填具体金额合计为多少?

答:专业工程暂估价请按发布的工程量招标清单及金额填写;与招标清单金额保持一致;


本答疑及澄清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及澄清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人:   湘阴县公安局   

    址: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和旭东路交叉口   

  人:   曾靖宇     

    话:   13607408278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 岳阳市青年中路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人: 任丹         

    电    话:  0730-86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