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临湘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次)
二、首次公告日期:
201
5
年
元
月
9
日
三、更正事项:
1
、
原招标公告中
“
兹定于2015年元月
29
日上午9 时
30分
整(北京时间)在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43号观园国际公寓431房
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
,
现更正为
:
兹定于2015年
2
月
9
日上午9时
30分
整(北京时间)在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43号观园国际公寓431房
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2、原招标公告中“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
5
年
元
月
9
日至2015年元月
28
日
”
现更正为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
5
年
元
月
9
日至2015年
2
月
8
日
(节假日休息)
”
3、原临湘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第42页5.1.4、信息中心硬件平台中20、临湘市教育教学管理应用系统平台中第三点“投标人提供的这些应用软件须经过中央电化教育馆2012年“数字化校园综合解决方案” 产品检测
并
通过湖南省电化教育馆的评审。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软件供应商的公章。”
现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的这些应用软件须经过中央电化教育馆 “数字化校园综合解决方案” 产品检测
或
通过湖南省电化教育馆的评审。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软件供应商的公章。”
4、原临湘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第35页5.1.4、信息中心硬件平台中“1、核心交换机中5、提供IPv6 Ready DHCPv6认证;提供该单产品(非系列产品)的电信设备IPv4/IPv6入网许可证。”
现更正为:
第35页5.1.4、信息中心硬件平台中“1、核心交换机中5、提供该单产品(非系列产品)的电信设备IPv4/IPv6入网许可证。
5、原临湘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第37页5.1.4、信息中心硬件平台中9、VPN网关中“
2
、主机自带液晶显示屏 ,便于查看接口IP、显示CPU内存使用状况;”
现删除此项要求,不作为本次项目VPN网关的技术参数。
6、
原临湘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第5
3
页中5.2.4、班班通终端建设(班班通工程)中临湘市中小学校班班通建设项目配置方案(模式一)中“投影机:★1)亮度≥3200流明,分辨率不低于1280X1024,对比度≥4000:1;(提供彩页资料)”
现更正为:
“投影机:★1)亮度≥3200流明,分辨率不低于1024X768,对比度≥4000:1;(提供彩页资料)”
7、原临湘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第72页中⑶、临湘市中小学公共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配置方案中“投影机:★1)亮度≥3200流明,分辨率不低于1280X1024;对比度≥5000:1;(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彩页资料)”
现更正为:
“投影机:★1)亮度≥3200流明,分辨率不低于1024X768;对比度≥5000:1;(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彩页资料)”
8、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及标准中商务部分第一条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完全响应的计10-15分,一般响应的计6-9分,重大之处不响应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计0分。
现更正为:“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完全响应的计6-10分,一般响应的计3-5分,重大之处不响应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计0分。”
9、
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及标准中技术部分“第三条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8分)施工方案科学、严密、合理得15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 1-3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现更正为:
技术部分“第三条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8分)施工方案科学、严密、合理得8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 1-3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10、
原临湘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5.1.4、信息中心硬件平台中“16、接入交换机(学校网络布线接入进汇聚交换机)产品要求:3、交换机端口同时开启802.1x和WEB功能时,能够同时工作,不会相互冲突或相互制约,投标时提供国家工信部相关测试报告复印件;”
现更正为:
“5.1.4、信息中心硬件平台中“16、接入交换机(学校网络布线接入进汇聚交换机)产品要求:3、交换机端口同时开启802.1x和WEB功能时,能够同时工作,不会相互冲突或相互制约;投标时需提供国家工信部出具的接入交换机整机相关测试报告复印件;”
其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日期:
201
5
年
元
月
2
3
日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可以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五、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临湘市教育局
地 址:临湘市长安中路31号
联 系 人:乔 迈 联系电话: 0730-37203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方敏
联系电话(传真):0730-8630007
采购监管机构: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 杨主任
联系电话:0730-376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