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岳阳县公安局“两所合一”及武警营房智能化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二、
首次公告日期:
201
5
年
1
月
16
日
三、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
P83、P105、P126页,第2项“
网络高清红外枪机
”中的“
★分辨力检测:分辨率为 1920×720,码率为 2Mbps,帧率为25帧/s时
”
现更正为:
“
★分辨力检测:分辨率为 1
280
×720,码率为 2Mbps,帧率为25帧/s时
”。
2、原招标文件中
第P99、P122页,第1项“
核心层以太网交换机
”中的“
★支持单板10G端口数≥48;支持单板40G端口数≥8;本次要求配置光接口可用数不少于24个,
光
电复用口不少于8个;千兆单模光模块16
个”
现更正为
“
★支持单板10G端口数≥4
0
;支持单板40G端口数≥8;本次要求配置光接口可用数不少于24个,
电
接口可用数不少于24个;千兆单模光模块16
个”;
3、原招标文件中
第P99、P122页,第1项“
核心层以太网交换机
”,中的“
入网时间要求≥5年
”
现更正为:
“
入网时间要求≥
3
年
”
4、原招标文件中
P99、P122页,第18项“
接入层以太网交换机
”中“
支持N:1堆叠,支持最大30台及以上设备混合堆叠
”
现更正为:
“
支持N:1堆叠,支持最大
9
台及以上设备混合堆叠
”
5、
原招标文件中
P88、110页,第1项“对
讲管理主机
”
中“
≥10寸数字真彩显示屏,电容式触摸屏,低照度CMOS
彩色摄像头”
现更正为:“
“
≥
4.3
寸数字真彩显示屏,
按键式或
电容式触摸屏,低照度CMOS
彩色摄像头”
6、
原招标文件中
P88、110页第2项“
网络可视对讲金属防暴分机
”中“
★内置720P高清摄像头、可弱光补偿
”
现更正为:
“
内置高清摄像头、可弱光补偿
”
7、原招标文件中“
兹定于
201
5
年
2
月
6
日
9
时
0
0
分(北京时间)在
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岳阳县长丰路)
公开开标
”
现更正为
:兹定于2015年3月
3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
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岳阳县长丰路)
公开开标
。
其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日期:
2015年2月4日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岳阳县公安局
地址:
岳阳县荣家湾东方西路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907403939
采购代理: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中环大楼
四
楼
联 系 人:
廖敏
联系电话:0730
-
8608109
采购监管机构:
岳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
0730
-
764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