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档案馆空调末端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岳阳市政府采购网2015-03-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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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岳阳市档案馆空调末端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 采购编号 HNZT-2015YY-0107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5年2月16日
四、更正事项:
    1、第60页评 分表中的“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中的“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盘管防冻裂保护:盘管回路最低处设有放水阀计5分;盘管回路最低处没有放水阀不计分。”重复项,将其中一项重复项更正为:“机组外壳采用优质防腐锌铝合金板制作的计5分,采用其它材质材料制作的计0分。”
    2、第60页评分表中的“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中的“风机电机:组合式空调机组采用AMCA认证的风机和电机计5分;风机和电机未通过AMCA认证不计分。”更正为: 风机:组合式空调机组采用AMCA认证的风机计5分;风机未通过AMCA认证不计分。”。
   3、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的除湿量、静压、其他功能段等参数,风机盘管的冷量及铜管排数、静压等参数,吊装式空调机组及吊装式空调新风机组的冷量、静压等参数”详见《岳阳市档案馆暖通施工图》施工图图纸,并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4、风机叶轮是风机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的风机叶轮达到招标文件中产品技术要求即可,即要求达到第八章2.1条第一部分的7.3款和第三部分的1.1.3款。
   5、“ 空调设备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风机盘管”中的“2. 1  机组外壳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采用优质防锈锌铝合金板,…”更正为:“2. 1  机组外壳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6、第71页“2.2.1单面彩钢酚醛复合板综合物理参数”中的“注:投标时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材料检验报告复印件。”和“2.2.2给水PPR塑铝稳态复合管”中的“注:投标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材料检验报告复印件。”更正为“注:投标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材料检验报告复印件。”
7、 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十七 )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十五期)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0%;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分;价格分增加 4%的加分;
(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的价格扣除。
两型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 二批)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两型产品可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0%;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在满足基本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价格、技术和商务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加分:
A.在价格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
值4%-8%的加分。在本项目中,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B.在技术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在本项目中,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C.在商务评标项中,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在本项目中,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更正为: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十七 )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十五期)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0%;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分;价格分增加 4%的加分;
(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的价格扣除。
(4)计算公式如下: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
应加分数=———————————×技术/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空调末端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 内产品时分别对该产品技术、价格加分
两型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 二批)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两型产品可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0%;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在满足基本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价格、技术和商务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加分:
A.在价格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在本项目中,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B.在技术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在本项目中,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C.在商务评标项中,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在本项目中,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3)计算公式如下: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
应加分数=—————————×商务/技术/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空调末端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 产品时,分别对该产品商务、技术、价格加分
注:(1)、空调末端是指风机盘管、吊装式空调机组(六排管)、吊装式空调机组(四排管)、吊装式空调新风机组(四排管)、射流式空调机组(六排管)、四面出风嵌入式空调机组等六种产品。
(2)、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和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二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二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3)、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产品必须是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且其产品规格、型号要在相应的采购目录内。
8、招标文件第33页“中小企业价格折扣明细表”中“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变更为“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国家相关文件提供)”。
9、产品清单中,盘管型号可换算成国标标识后进行投标,但技术指标必须达到本项目的设计标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清楚。
     10、开标时间变更 为:2015年3月 26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1、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为: 2015年3月19日17:30时前( 北京时间 )。
    12、 其他: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同之处均予以更正,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岳阳市档案局  
地    址:岳阳市炮台山路82号
联 系 人:刘跃新  赵纯兴
电    话:0730-8230933   
 
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11楼1102室
联 系 人:刘庆九                            
电    话:0730-896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