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
、原招标公告第五条: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报名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带公章与招标人签订融资承诺书(仅第二标段企业),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于2015年5月28日至6月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证照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到在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北环路消防大队旁)进行报名。
现变更为:
5.1 投标人报名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带公章与招标人签订融资承诺书(仅第二标段企业),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于2015年5月28日至6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证照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到在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北环路消防大队旁)进行报名。
2
、原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原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保证金
请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凭银行进账单原件到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17时00分前。
现变更为:请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凭银行进账单原件到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17时00分前。
4、
原招标公告第六条: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8日09时00分。
现变更为: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4日09时00分。
5
、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