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 1 月 11 日
项目编号:XHZCZB201512-1
更正内容及日期:
1、评分表中的商务部份的获证及荣誉情况“2.至开标前连续15年(含)以上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计3分,9年(含)-14年计2分,9年以下计1分,其它或没有的不计分。”更正为:“2.至开标前连续15年(含)以上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计3分,8年(含)-14年计2分,8年以下计1分,其它或没有的不计分。”
2、评分表中的技术部份的生产企业实力“1.企业经营生产场地面积达8万平方米(含8万平米)以上计3分,5万(含)-7万平方米得2分,5万平方米以下计0分;(以租凭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为准) ”更正为:“1.企业经营生产场地面积达8万平方米(含8万平米)以上计3分,5万(含)-7万平方米得2分,5万平方米以下计1分,没有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计0分;(以租赁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为准) ”。
3、本次招标采购清单包含了木制办公家具,CQC认证证书含木制家具,其中的“木质家具”可以理解为“木制家具”、“木制办公家具”。
4、开标时间延期至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5、本更正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东路
联系人:陈灵芝 13873001558
采购代理机构:岳阳兴和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9楼
联系人:葛元辉 0730-818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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