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索是化工有限公司5000吨/年粉末涂料用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湖南索是化工有限公司5000吨/年粉末涂料用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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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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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索是化工有限公司5000吨/年粉末涂料用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索是化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占地面积33345m2,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甲类厂房(内设六条粉末涂料用助剂生产线,分别为丙烯酸树脂、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丙烯酸酯、安息香、消光固化剂T68、羟烷基酰胺、异氰酸酯生产线)、2#甲类厂房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储罐区、仓库、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废气废水处理装置等公用、辅助、储运和环保工程。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甲基丙烯酸甲酯、30%氢氧化钠、丙烯酸正丁酯、苯乙烯、苯甲醛等。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丙烯酸树脂3500吨、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丙烯酸酯400吨、安息香500吨、消光固化剂T68 200吨、羟烷基酰胺300吨、异氰酸酯1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科学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物料遮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云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噪声源隔声降噪,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强化车辆管控,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收集及时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分为不含氯、含氯两部分)、含氨废气、粉尘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甲类仓库与危废间和罐区废气。不含氯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含氯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含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粉尘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甲类仓库、危废间及罐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二甲苯、苯乙烯、甲醇、环氧氯丙烷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工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二者中较严值;污水处理站、甲类仓库、危废间及罐区废气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中的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限值;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选用先进生产设备,提高物料运输、投料、反应、尾气吸收等工序设施的密闭性,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车间日常管控、设备运维,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收集设施及各类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汇入初期雨水池后,与工艺废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以及实验室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在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云溪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一并排至云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按防渗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做好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等区域防腐防渗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厂区地下水与土壤环境监控体系,制定跟踪监测计划,确保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一旦发现污染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噪声源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与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做好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等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落实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要求,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合账。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2.1296t/a、COD≤0.217t/a、氨氮≤0.022t/a,其中,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2年11月15日,在环评互联网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3年6月26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拟建地正门口布告栏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国际商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6月14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