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岳阳县灯龙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岳交规划[2015]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县步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灯龙桥位于岳阳县歩仙乡X133线上,原桥为现浇板桥,桥梁编码X133430621L0030,桥梁中心桩号K12+177,桥长40m,桥宽5.0m,跨径组合3×10m。现拆除重建,建设桥长为2×16米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桥,桥长38.04m,桥梁全宽7.5m,桥面宽度组成为0.5m(护栏)+6.5m(行车道)+0.5m(护栏),平面位于直线上,桥梁纵断面纵坡为0%,桥面横坡为双向1.5%,桥与河道交角为75度。 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设计时速为20km/h。上部结构为2×16米预应力砼(后张)空心板,先简支后桥面连续。桥面铺装采用13cm厚C40防水混凝土现浇层。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桩基按嵌岩桩设计,采用钻孔灌注施工。
接线工程全长94.76m,路基宽7.5m,路面宽6.0m,公路等级为四级;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路面结构为26cm厚C30砼路面+16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cm厚4.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cm厚级配碎石垫层。
本项目上限值为133.88 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岳阳县灯龙桥拆除重建及其接线工程。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 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报名时及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对项目部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备案后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换。
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办理了有效的驻湘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或2012~2014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开标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副本资料装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 2015年 11 月 9 日至 2015 年11月13 日,每日上午 8:30时~11:30时 、下午 15:00时~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本人身份证、投标意向函、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驻湘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⑥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缴纳近两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个人社保查询单证明及个人查询网址和密码、拟任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必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 月 1 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00 分至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湖南省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交通运输网”站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请至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下载。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县步仙乡人民政府
地 址:岳阳县步仙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蒋湘民
电 话:15700805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旁(五里牌东路)
电 话:0730-8715023 13762755848
联 系 人:蔡义平
监督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五里牌东路)
电 话:0730- 8715528
传 真:0730- 8715528
附表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施工 标段 |
起 讫 桩 号 |
长 度 (m) |
资质要求 |
主要工程内容 |
业绩最低要求 |
一合同段 |
/ |
38.04 |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岳阳县灯龙桥拆除重建及其接线工程 |
最近5年交(竣)工过2座单座桥长40米(含)以上的合格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
注:1.报名及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桥梁长度或跨度、工程技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必须按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在报名时不予认定。
2.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附件1投标意向函
投标意向函(格式)
致: (招标人)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的“岳阳县灯龙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的投标。
投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岳阳县灯龙桥危桥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岳阳县灯龙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