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简准字〔2019〕24号
国 资 简 报
2024年 第6期
湖南省国资委 2024年3月26日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推动实现湘科集团高质量发展
2018年,湘科集团由原兵器集团与原新天地集团整合而成。作为重组整合企业,如何将不同的企业文化有机融合起来,真正实现“1+1>2”的预期,是近几年来湘科集团一直在思考的课题。集团专门成立了企业文化课题组,积极开展文化建设专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集团兵器板块在全国省属军工中排名第一、民爆板块全国排名第一、安保板块全国排名第四,较整合前综合实力更强、发展质效更优。2023年,集团利润总额首次突破6亿元,同比增长50.4%。
湘科集团最早起源于湖南地方军工三线建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在文化传承和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质。从湖南兵器劲道文化“自强不息,经世致用”的企业精神,到原神斧集团“德智相融,和谐共进”的价值理念,再到原新天地集团“转型、创新、规范、安全、共赢”的经营理念,半个多世纪以来,集团的文化生命力强盛不息。尤其是近两年来,湘科集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真正让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23年12月,湘科集团正式发布了《企业文化价值理念体系》。
以“以人为本”为融合发展价值。企业兴盛,关键在人,集团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推崇首创,不断完善人才通道和激励机制,助推人才成长,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2021年以来,选拔任用(含公开招聘)42岁以下集团党委管理干部14名、占选拔任用干部总数的61%;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80后占比53.3%,一般管理人员平均年龄34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3.3%;下属湘科研究院更是打造了一支平均年龄31岁、本科及以上学历100%的年轻科技人才队伍,职工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持续优化。湘科集团坚持生命至上,严守安全底线,公司随处可见“火工安全,人命关天”“安全可控,事在人为”“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等标语,集团连续4年被评为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
以“务实创新”为融合发展基调。新天地保安首创“湖南样板”常德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项目,实现了智慧安防服务成果转化;湖南兵器从“35”到“60”再到“12.7”,从首创“气吹式”技术到无人作战系统,无不体现着湘科人经世致用、突破自我、敢为人先的精神特质。近三年来,集团相继从陆军装备部、国家科工局、国家科技部等单位,争取到科研经费约1.3亿元,突破45项关键核心技术,完成军工领域成果鉴定及查新项目6个,通过竞标择优等方式争取到第三方项目13个,获发明专利授权40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荣誉5项。湖南兵器研发的被称为“士兵手中的大炮”的自动榴弹发射器,是全球唯一可以实现抵肩精确射击的,其后座力专利是国际首创。另外还有某型装备列装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某型装备列装亚丁湾护航舰、某型装备亮相朱日和阅兵,等等。六十多年的发展史,印证了务实创新一直是集团成功的法宝,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湘科集团创建一流企业的主要路径。
以“和合担当”为融合发展首责。近年来,湘科集团大力倡导和睦同心、合力发展、担当作为,结出了一个个和合共生的硕果。安全环保烟花项目、海南特种装备科创基地项目、湖南兵器火工园区项目等重大战新项目正加速推进。体系完整、定位清晰、分工明确、高效协同的“1+3+N”三级科研创新体系初步形成,科研力量聚集效应凸显。2023年,长城洪源公司以湖南兵器长城公司和洪源公司两厂整合为契机,加强业务整合、资源融合、文化交汇、观念交织,加速形成统一的发展理念和企业文化,加大内部改革力度,抓实精益管理,拓展外贸市场,外贸额同比增加554%,全年实现利润1.53亿元。
以“开放包容”为融合发展本质。客户、股东、员工、社会等,唇齿相依,一荣俱荣。近年来,集团积极与行业内具有先进技术和关键资源的创新主体形成产业联盟,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开展孵化投资、联合攻关等多种形式合作。截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9家科技平台企业孵化,其中孵化的首家智能弹药研发平台浩宇公司,协助集团获得了地方军工唯一一块DD总体资质,助力集团成功迈入高精尖制导武器领域。新天地保安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作为国务院国企改革首批“双百企业”之一的湘企,创新了“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员工持股”的混改模式,达到了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效果,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发展。南岭民爆与易普力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2023年7月6日在深交所重组上市。湖南兵器引进战略投资者,2023年9月IPO顺利过会,即将在2024年上市。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思想引领伟大征程。湘科集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以文化创新发展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创建一流企业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精神支撑、道德滋养和文化保证。
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送:委领导。
发:委机关各处室,省属监管企业,市州国资委。
编发:省国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