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维民,男,汉族,湖南省华容县人,1962年7月出生, 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获得岳阳职工高等专科学校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5年6月获得经济师职称,1996年5月转干,2003年12月获得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历, 2014年3月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1980.12—1981.09 华容县交通局航道管理站职工;
1981.09—1985.09 岳阳地区航道管理段职工;
1985.09—1988.07 岳阳职工高等专科学校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8.07—1997.01 岳阳市港航处运务科职工、水调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计财征收科副科长,1996.05转干;
1997.01—1998.05 岳阳市港航处水路交通稽查大队大队长;
1998.05—1998.12 岳阳市港航处水路交通稽查大队大队长兼直属三所党支部书记;
1998.12—2004.02 岳阳市港航局征收科科长(期间:2001.08-2003.12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4.02—2005.06 岳阳市港航局助理调研员;
2005.06—2006.10 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助理调研员;
2006.10—2014.03 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4.03— 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