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种类及相关标准(森林保险)

来源:市财政局2014-01-0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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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森林保险   

试点申报:除已经试点的16个县、市外,要申请实施森林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的县(市、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林权制度改革到位,林地经营权已落实到林权权利人,各权利人林地面积及四至有明确的界定并已登记造册,具备开展森林保险的条件。

2、地方政府重视森林保险工作,县(市、区)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已纳入当年财政预算,林农积极性高。

3、当地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能积极、主动开展森林保险。申请试点森林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的县(市、区)由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联合行文,报省财政厅、林业厅,经两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启动。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和人力无可抗拒的洪水、旱灾、冻灾、病虫鼠害造成保险林木的流失、掩埋、主干折断、死亡或者推定死亡。   

保险金额:每亩为400元。   

保险费率:4‰,即每亩收取保费1.6元。 

保费补贴:公益林保费补贴比例是中央50%、省级30%、县10%,林农10%;商品林保费补贴比例是中央30%、省级25%,其余由林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