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

来源:市房地产局2014-01-0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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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①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受理业主报修,编制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书,经受益范围内双2/3业主同意后,落实有资质的修缮单位。 

②物业公司持业委会(业主)维修报告、工程预算书向市物业办维修资金管理科办理维修申报手续。 

③物业办受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物业公司。 

④修缮开工后,物业办根据合同首次预拨核定工程费用的30%,工程完工50%时可再预付核定工程费用30%,余下40%待工程完工结算时扣留质保金后一并付清。 

⑤修缮工程结束,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凭结算发票、费用分摊清册到市物业办维修资金管理科办理结算手续。 

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对维修费用分摊情况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