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心血站综合实验楼建设代建项目已经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社[2015]20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岳阳市中心血站。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管理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相应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代建管理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代建范围
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心血站综合实验楼建设代建项目
建设地点:岳阳楼区白杨坡路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4 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
代建范围:采用全程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湖南省以外的,必须有在湖南省内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五年)。
2.2投标人应当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取得登记备案通知书。
2.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执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的执业资格。
2.5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在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在建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6近三年内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2.7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项目报名时间为 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00-17:00(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17:00整,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岳阳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府东支行
银行账号:436600743018010027419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岳阳市中心血站综合实验楼建设代建项目”的名称,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岳阳市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岳阳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网址:http://fgw.yueyang.gov.cn/fgw/index.htm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中心血站
地 址:岳阳楼区白杨坡路
联 系 人:代 敏
电 话:0730-8831527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9楼(王家河大桥旁)
联 系 人:葛元辉
电 话:0730-832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