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有安置残疾人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推荐或自行招聘等渠道招用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录用后的残疾职工,应当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办理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并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