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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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责清单

  1.办公室

  部门职能:负责局机关目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负责局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审查;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市直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平台、门户网站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2.资产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

  部门职能: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除办公用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之外的国有资产的配置计划审核、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置审核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3.办公用房管理科(后勤服务管理和基建维修科)

  部门职能: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调剂使用和处置等工作。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异地交流来岳任职市级领导干部住房建设、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对全市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物业管理费用标准,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外包量的核定工作。

  4.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部门职能:统筹协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节能技术改造管理工作。

  5.后勤服务管理科

  部门职能:负责异地交流来岳任职厅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周转房管理;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指导和监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6.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部门职能: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合同签订、租金收缴、维修改造、纠纷处理及资产处置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建立市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台账;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房、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周转房集中统一管理的维护维修、租金收缴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承建市本级公务仓;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集中统一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数据统计工作。

  7.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部门职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租用社会车辆的调度、监管、费用结算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维修、安全、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市直公务用车标识化及北斗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北斗数据、车辆运行等数据的监控、统计分析和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