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受理污染投诉的范围?

来源:市环保局2016-01-31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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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生活区周围的大排档通宵经营,消费者的杂乱噪声、室外音箱喇叭、从家庭室内发出的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例如家庭装修活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活动等)严重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社会噪声污染,它不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应向公安部门投诉。

2、城市环境卫生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属于环卫部门受理; 

3、海上船舶作业造成的水污染问题,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4、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以及船舶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由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5、由于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排放污染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6、反映马路边烧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此类问题多为无证经营的流动商贩造成的大气污染,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的受理范围,请举报人向当地人民政府城管执法部门反映;

7、交通运输产生的噪声问题不予受理由其相关职能部门受理;8、城市范围内的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造成的噪声环境污染问题,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8、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