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充分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 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流程可参见《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见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1)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管委会领导成员及其分工情况。
(2)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部门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政策文件
由本区制定的规章;以及各行政机关发布规范性文件等。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5)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6)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7)其他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以及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机构: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一楼政务大厅
办公时间:夏季 9:00-12:00 14:00-18:00
冬季 9:00-12:00 13: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422105,电子邮箱:xgqzwzx@163.com;邮政编码:414000。
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1)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2)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