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基层统计法制工作浅析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统计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统计职能明显增强,统计数据对党政决策和国计民生的影响越来越大。统计改革创新的不断推进,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我县统计法制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维护了《统计法》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现就目前平江县统计法制工作进行简要分析,提出粗浅建议。
一、统计法制工作现状
1、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助推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平江县统计局法制股于七月下旬至九月初,对已实现联网直报的房地产企业及省实事承办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其目的一是为了促进和规范部门、基层统计工作,二是针对平江县今年房地产投资情况进企业摸清实际情况。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顺利实施,强化了企业进行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促进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确保了上报数据质量。
2、规范乡镇统计工作、大力开展统计巡查。为了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建设,规范统计行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9月中旬,县统计局对岑川镇、余坪镇等六个乡镇进行统计巡查,主要是对各个乡镇政府统计队伍建设、统计制度执行、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从而切实加强了全县统计工作的行政监督,促进依法统计,夯实统计基础基层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
3 、抓住有效时机、全力搞好统计宣传。一是通过统计工作大会进行宣传,
二、统计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1、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认识不深。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认为统计就是“三分统计,七分估计”,不重视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原始资料不健全,频繁调动统计人员,甚至干涉个别重要数据。二是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薄弱,业务素质不强,责任心不高。统计工作中出现迟报统计报表,错报、漏报统计指标的现象,直接影响全县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
2、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不高。由于统计经费不足,在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难以安排专门的统计法制宣传,只能借用有限的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致使社会上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关心度、认同度和执行度不高,《统计法》的权威至今还停留在较低的层面上,比如有些企业、事业单位知道违反《税法》要被处罚,但对不报或迟报统计报表却不认为是违法,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使《统计法》实施不力。
3、处罚执行难度大。统计执法检查是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通过近几年的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现象较为普遍,很多单位或多或少都有不同程度的统计违法行为。但针对这种情况的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又比较难,处罚数量和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不成正比,统计行政执法立案不多,受处罚的也较少。统计违法行为处罚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难以杜绝的说情风。检查中发现问题后还未等到立案处理,说情的就来了。违法单位总能找出熟人来,速度之快令人称奇,有时检查的还没回来,就已有人过问了。二是一些企业害怕一旦被罚款影响领导的工作成绩、政绩及领导威望,因此就出现了提出宁愿交赞助费也不愿意交罚款的要求。三是企业经济效益不佳,职工工资不高,每月三四百元钱还经常不能按时开支,无钱交罚款。四是影响统计人员个人利益。统计依法行政处罚一般是对单位给予罚款处罚,可是,有的单位要对个人给予扣发奖金处理,甚至可能被炒鱿鱼,更有的单位要统计员个人承担罚款金额。以上现象均给统计工作依法行政造成很大难度。
4、统计执法工作仍需加强。统计执法是有效遏制统计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的有效手段。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统计局需要充分利用执法检查这一有力手段维护统计法的尊严,提高统计的地位,为统计工作开创良好的局面。但从整体来看,统计执法工作在开展中仍然存在基层企业对统计执法检查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推脱执法检查、敷衍执法检查、需要在场的人员不齐等情况和统计岗位工作人员持证挂名现象。
三、改进统计法制工作的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实行依法统计,责任在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关键在领导,重点在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领导,明确统计法制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制。不能把加强法制建设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也不能停留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问题才感到需要”的思路上,真正把统计法制工作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全面加大贯彻实施《统计法》的力度。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统计普法宣传,是营造依法统计氛围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必须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要充分利用“六五”普法的契机,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的组织工作,为完成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有利条件。一要强化各级领导依法管统计、用统计的理念,讲真话、报实数,领导不干扰统计法制工作;二要提高统计部门自身的统计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实事求是,绝不编造虚假数据,坚决杜绝统计部门内部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三要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模范地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自觉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四要使每个统计相对人和广大社会公众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支持和配合政府统计工作。通过深入广泛的统计普法宣传,努力营造一个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推进依法统计、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的有效措施。要针对目前统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要敢于执法。充分利用《统计法》的权威,勇敢地举起依法治统的大旗,大胆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每年要组织一定规模的执法检查活动,要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于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使其起到查处一案,教育震慑一片的作用;二要严于执法。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规范透明;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做到廉洁公正。同时要加大对统计部门自身的统计执法不作为行为的监督,促使统计部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4、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法制队伍素质。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基层统计部门统计法制机构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与统计法制工作相适应,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及熟悉统计法规和统计业务的法规专干和执法检查人员。建议上级统计部门加强定期对统计执法人员及兼职统计检查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他们系统学习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进行执法程序和执法检查等基本技能的训练,实行执法人员岗位学法培训制度。除了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外,还要加强法律法规、经济理论、统计业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要积极探索对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执法的绩效考核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经验,激励执法人员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习法律、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干好工作上,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统计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