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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手机/车载AG玻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6日对湖南岳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手机/车载AG玻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8422379

  通讯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435室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及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告知承诺书全本链接

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审批

时间

1

湖南岳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手机/车载AG玻璃项目(报批稿)湖南岳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手机车载AG玻璃项目(1).pdf

湖南岳阳城陵矶港区永济大道临港高新产业园11栋北面1层

湖南岳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建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岳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手机车载AG玻璃项目告知承诺书.pdf

岳港环评〔2024〕5号.pdf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