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众联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园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南众联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园扩建项目》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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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众联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园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东欣路与东风大道交汇处,敖家垄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众联智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众联智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通过调整现有生产厂房平面布置,预留出厂房东南侧的散热器制造区和西北侧钢结构制造区,新增1条水冷散热器生产线、1条钢结构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00t/a压力容器的抛丸、喷漆,以及年产2000台水冷散热器、年产2000t钢结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本项目油漆房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二甲苯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抛丸粉尘经滤筒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分别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现有废水总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品仓库、油漆房等区域的防渗防腐工作,强化日常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营运期风险防范及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制度与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各类排污口的标识标牌及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建设;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