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港区政务 > 新港区规章

湖南发布19条措施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创新发展

  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品牌厂商折扣店;支持企事业单位牵头制定国际标准……8月13日,省政府网站发布《湖南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创新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助力湖南内外贸发展按下加快键,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

  《工作措施》共提出19条措施,包括健全内外贸一体化规则制度、开拓内外贸一体化市场渠道、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主体、深化内外贸一体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强化内外贸一体化服务保障六大方面。

  重点措施

  发展主体

  培育一批内外贸并重的领跑企业,推动4×4现代化产业体系内外贸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建立针对内外贸企业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的新型补偿机制,开展针对性帮扶活动,引领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市场。

  积极引入优质特色内外贸产业项目,承接产业梯度转移。

  深入实施“智赋万企”行动和“数字商务”行动,推动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触网上云、组团出海。

  加强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管理和运用,推进国家、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支持打造区域品牌,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共品牌。

  鼓励外贸代工企业与国内品牌商合作,支持流通企业、平台企业发展自有品牌,与制造企业开展品牌合作。

  支持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品牌厂商折扣店,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

  加大“湘”字品牌海外宣传力度,鼓励我省老字号品牌走向国际市场。

  发展环境

  加大对内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以服装鞋帽、家居家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加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度,突出抓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运营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督促电商平台落实网络经营者资格和商品审查责任,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及时处置网络侵权行为。

  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一批诚信商圈、诚信市场、诚信步行街。

  加快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推进长沙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建设,支持打造“湘粤非号”铁海联运品牌,促进怀化—东盟通道提质扩量,稳步扩大湘粤港澳“跨境一锁”,畅通长沙—香港国际邮路、国际货运通道。

  加强校企合作,鼓励省内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联合培养具有实操能力的内外贸专业人才。

  规则制度

  加快建设芙蓉标准化产业集聚区,吸引国内外标准化组织机构入驻,提高标准转化率,打造质量、标准、检测、认证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鼓励省内标准化组织、龙头企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事业单位牵头制定国际标准。

  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和检测认证规则,探索湘粤港澳检测、认证结果互认。

  贯彻国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后国民待遇,重点对外商投资企业在省内再投资、参与招标采购、申请资质许可、本外币流转等方面依法实施便利化举措。

  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探索将“同线同标同质”认证范围从食品、农产品领域延伸至一般消费品、工业产品等领域。

  市场渠道

  举办出口转内销产品巡回展销活动和外贸企业产销供需对接会,支持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加强与国内外新零售、品牌折扣店、即时零售等平台合作,创新消费应用场景。

  充分发挥中非经贸博览会、中部博览会、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等活动作用,办好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长沙)交易会,促进国内国际市场供采对接。

  改革创新

  承接好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在省内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内外贸一体化基地,开展差异化探索。

  依托自贸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

  积极推动工程机械、机床、风电光伏、航空航天等大型装备及其零部件再制造出口,加快建设工程机械再制造(二手)设备出口基地,支持企业在非洲、中东、中亚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工程机械售后服务中心和海外中心仓。

  服务保障

  支持符合投向领域和项目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

  鼓励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综合运用共保、再保等形式,加大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力度,积极支持产业链重点业务,积极创新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出口信用保险产品。

  支持省内银行与依法取得相关支付业务许可,符合相关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供经常项下跨境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