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何灿文同志任岳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深彻同志任岳阳市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劲松同志任岳阳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陈 峰同志任岳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亚唯、康仲德同志任岳阳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罗 遥同志任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湘驹同志任岳阳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文忠同志任岳阳市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德华同志任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 彰同志任岳阳市107国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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