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岳阳市政府系统部门工作季度点评办法》已经2010年3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岳阳市政府系统部门工作季度点评办法
为加强政府绩效评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点评对象
部门工作季度点评的对象为:市政府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二、点评内容
(一)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落实、完成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三)履行职能职责情况,特色工作和创造性工作情况。
(四)存在的薄弱环节或突出问题。
三、点评方式
(一)报告工作。各单位对照点评内容,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这4个月的10日前向市政府研究室报送季度工作情况文字材料。
(二)民意测评。由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对各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收集群众的举报设诉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大会点评。每年1月、4月、7月、10月这4个月的20日左右召开部门工作季度点评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点评各单位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四、结果运用
部门工作季度点评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建立部门工作季度点评台帐,对有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或问题突出的单位,由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对没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或问题严重的单位,按照有错无为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需报送季度工作文字材料的单位名单
附件:
需报送季度工作文字材料的单位名单
一、宣传系统: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二、政法系统: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政府办系统:市政府办、市信访局、市接待处、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外侨办、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招商局、市国资委
四、发改系统: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劳动保障局
五、农口系统: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铁山管理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长江修防处、市供销联社
六、工业经济系统:市工业经委、岳阳电业局、市质监局、市盐务局
七、交通系统: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大桥管理局、市口岸办、岳阳海关、岳阳边检站、岳阳检验检疫局、岳阳海事局、市邮政局
八、建设系统:市建设局、市房地产局
九、商务系统: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烟草局、市粮食局
十、金融系统:市地方金融证券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城建投、市人民银行、岳阳银监分局
十一、科技系统:市科技局
十二、教育系统:市教育局
十三、卫生系统:市卫生局
主题词:行政事务 点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岳阳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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