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曹克强同志任岳阳市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万光宇同志岳阳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
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