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是人民群众的“表决器”
--如何利用民意调查结果提高公众安全感以岳阳楼区为例
平安是人民群众的幸福底线,城市安全是人民群众内心深处的渴望,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民心、尊重民意,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前提。民意调查主动承担了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为社会公众与党和政府之间架设起沟通的桥梁,使来自人民群众的主流声音成为党和政府决策的依据和参考,同时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评判功能,真正将“表决器”交给人民,让人民群众成为平安建设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2019年公众安全感省评、市评对岳阳市12个县市区,139个乡镇街,181家市直及中央、省驻岳单位随机抽样进行电话调查,并对调查单位进行数据真实度回访。较往年,调查方案更加科学,调查样本更加完备,调查方式更加创新,调查对象更加配合。本文着重选择岳阳市中心城区——岳阳楼区作为典型单位,就如何利用民意调查结果提高公众安全感展开分析。
一、安全感的缺失正随着社会矛盾的变化而变化
满意度调查,采用的是4层评价法。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和不清楚不了解。以岳阳楼区为例,全区采集样本780个,单题按照总分为10分计算,满意为10分,不满意为0分,中间比较满意和不太满意呈等差分布分别计7分和3分,选择不清楚不了解不计分也不参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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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
比较安全 |
不太安全 |
不安全 |
不清楚或不了解 |
权重分 |
10 |
7 |
3 |
0 |
不统计 |
选择数量 |
608 |
160 |
9 |
3 |
0 |
失分权重 |
0 |
3 |
7 |
10 |
0 |
失分结果 |
0 |
480 |
63 |
30 |
0 |
从结果来看,选择不太安全、不太安全虽然扣分权重较大,但选择比例极低。选择比较安全占全部安全感缺失的83.8%。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影响公众安全感的主要来自于人民群众对公众安全感缺乏信任,与理想存在差距。民意调查结果反映的是社会心理状态。当下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频发的社会矛盾,通过新闻、报纸、网络不断积累并沉淀于人们的主观心理层面,影响民众的社会公平感和社会安全感,产生不同程度的生存性焦虑,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心理危机,这是影响人民群众对基层政府评价水平的关键因素。
二、综治工作实绩没有完全转化为公众安全感
本次民调调查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对当地安全感的评价,即安全感、存在何种社会治安问题、存在哪些黑恶势力、民调回访;另一部分为对综治工作实绩的评价,即对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的评价,对扫黑除恶工作评价,对处理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问题处理情况评价。以岳阳楼区为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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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
得分 |
总得分 |
得分比 |
安全感受评价 |
安全感满意度评分 |
25 |
23.192 |
76.042 |
95.1 |
社会治安状况评分 |
15 |
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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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行动评价 |
20 |
1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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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调查回访 |
20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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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评价 |
派出所满意度 |
12.5 |
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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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83 |
90.3 |
司法所满意度 |
12.5 |
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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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成效满意度 |
25 |
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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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满意度评价 |
20 |
1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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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知,人民群众对当地安全感的评价高于对当地政法队伍工作实绩的评价。人民群众倾向于“有事情找政府”、“有问题政府买单”,也倾向于把体验到的不公平感和不安全感归因于政策不完善、政策执行偏差、政府行为不当等,从而影响民众对基层政府的评价水平和信任度。平安建设考评作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立足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实际问题,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将综治工作实绩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基层党政领导对民调工作重视不够
民意调查是通过科学的抽样调查,收集本地区一定时期内存在于社会及其群体中自发的、不系统的社会意识,从而反映本地区一定时期内社会心理状况即公众安全感。但是仍有许多基层党政领导对民调测评的意义、内容、操作流程都不太熟悉,认识不够到位。有的认为民调测评的成绩是随机的,民调测评成绩差点下次就自然会好点; 有的党政一把手对民调测评成绩不求靠前,但求不要靠后; 有的民调测评存在侥幸的心理,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有的民调测评习惯了坐堂办公,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淡薄,畏难情绪严重,不愿进群众的门; 有的甚至存在为测评而测评的错误思想,热衷于民意调查工作开展期间,到群众家里直接提出要求他们打高分、满分,结果反而引起群众反感,甚至抵触。上述种种表现都属于部分党政领导对民调测评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造成的,没有真正从完善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来做好综治工作。
民调测评自2013年启动以来,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创新发展。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有助于准确了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现状,为社会治安现状提供重要参考。充分利用好民调结果,将千万份投发出去的问卷翻译成一份向人民群众交出的满意答卷,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性和居民幸福指数,是摆在基层党政领导面前的一门必修功课。
通过大量调研,总结分析出了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来源以及问题,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以下提升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疏导工作机制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影响政府评价。提升基层政府评价、提高基层政府信任水平的关键在改善社会公平感、社会安全感等社会心理状况。首先要针对遭受矛盾的个体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畅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和信访机制,化解当事人内心的矛盾冲突,不要将自身或周围人的社会矛盾,转换成对当地综治工作的差评,从而导致出现差评峰值,拉低平均分,对准确评价本地区工作产生影响。其次,及时消除社会性问题带来的心理恐慌和不信任。基层政府要公开公共安全信息,提升大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经常性的走入社区,举办综治工作宣传讲座。开展正面宣传工作,如“打小牌算不算赌博”,遭遇电信诈骗是否表示当地就存在诈骗集团等引导公众心态趋向成熟化和理性化;及时通报当地突发事件处理结果,以及全国性问题(如食品安全问题、非洲猪瘟问题等)本地是否存在,让老百姓及时了解本地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平息突发事件带来的社会恐慌和扩散传播。
(二)构建和完善高互动性的政民关系
长期以来,政法部门将工作中心放置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忽略了以“服务”为导向的综治工作理念。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我从来没有跟派出所打过交道。殊不知平安生活,政法工作者功不可没。因此构建和完善高互动性的政民关系,让老百姓不仅可以来找茬,也可以大大方方的给政法队伍点赞。构建和谐,健康的政民关系,可以从以下工作着手:1.加强政法工作人员道德素质培训,强化政法工作队伍在态度、行为两个方面的规范和约束,时刻保持友好,亲民的工作作风。2.增加日常警政工作中与居民的接触频率,及时倾听群众意见,提高“见警率”。3.长期实施多元化的亲民、惠民政策措施,注重对政民之间的互动模式创新。如可以定期在社区开展综治工作普及讲座,鼓励居民了解和参与。4.借助互联网平台,以短视频等方式以案释法,促进政民关系的良好发展。
(三)民调测评工作要整合多方资源,争取重视
公众安全感测评,问的是个人感受,考的是公检法司,评的是基层政府。开展民调测评,不应该成为基层的负担,而应该是激励综治干部积极开展群众路线的舞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民意测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工作抓早抓紧抓实。
1.要将民调测评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民调工作的内涵和成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2.要将民调测评工作与政法宣传工作相结合。将民调测评项目纳入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常态化向社会公众开放,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3.要将民调测评工作与加强政法队伍工作作风工作相结合。以民意为导向,以满意为标准,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
(四)分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民调
公众安全感民调测评作为一个长期开展的工作。不应该毕其功于一役,要建立地方公众安全感周期调查机制。针对上一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地区,可以开展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民意调查。可以将民调测评“找茬”和“点赞”的功能特点进行分解,于年内省评之前分两次分别展开。通过“找茬”,锁定综治工作中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治安问题和重点地区。通过“点赞”,可以提前预计社会治安动态风向,带动社会正能量的发酵。专项民调要与正式民调,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在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情况下,让政法队伍通过民意调查,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心;让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平安即是实绩。从而促使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更加科学,全面客观、真实。
开展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反映的是民心,体现的是民本,蕴含的是民生,最终的目的是培育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社会心理状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通过主动将“表决器”交到人民手中,带动人民共建社会的积极性,促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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