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各级政府自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不断加大对卫生经费的投入,努力提高各级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人们对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逐渐关注,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事业稳步发展
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相关部门继续开展项目监测,以项目推动工作;卫生部门科学规划,有效组织,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卫生保健服务人员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全省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实现《纲要》目标的进程继续加快。2009年全县孕妇住院分娩率为96.83%,比上年提高2.33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为5.58‰,同比下降了0.2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十万分之21.83,同比下降了1.17个十万分点.
(一)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
1、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各地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水平继续提高。我县加强对母婴保健各专项技术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对各地产科工作检查和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及时发现产科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多次组织专家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助产技术服务的需要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产科卫生技术人员的缺乏是全县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县产科质量水平的提高。2009年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6.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4%;住院分娩率98.63%,比上年提高2.3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6.2%,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近年也保持在99.88%左右.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不断拓宽服务内涵,开展妇女生殖保健、婴幼儿保健和疾病干预,包括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儿童期营养保健、心理行为保健、青春期保健、女职工保健、更年期保健以及婚育保健等服务,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2、计划生育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妇女自我保健能力有所提高。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印发“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识8600份。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帮助育龄妇女了解和掌握怀孕、避孕等生殖健康相关知识,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及时、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男性自觉采用避孕措施的人数不断增加,比重逐步上升。2009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的综合避孕率稳定在91.9%。
(二)儿童健康工作继续得到巩固
1、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不断加强,出生人口素质得以提高。为保证健康婴儿的出生,降低婴儿发病率、死亡率和避免缺陷婴儿的出生,我县卫生部门大力推广有关母婴保健知识,做好孕期检查和保健工作,动员孕产妇及时入院分娩,推行新生儿疾病筛查,保护母婴安全。
完成全县新生儿救护网络建设,提高了对新生儿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2009年全县新生儿救护中心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达91%以上。2009婴儿死亡率为5.14‰,比2000年的14.28‰下降了9.14个千分点.
2、免疫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儿童死亡率不断降低。
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把计划免疫作为疾病预防控制的重点,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冷链建设和疫苗接种率保持在85%以上,连续10年无脊髓灰质炎。2004年全县五种疫苗接种率均超过81%。当年,我县将乙肝疫苗、流脑疫苗纳入计划免疫,接种率均在81%以上。我县坚持对4岁以下儿童开展两轮消灭脊灰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以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在全县执行儿童入学入园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儿童健康体检手册,保证城乡儿童的计划免疫和儿童健康体检工作落实到位。2009年全县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79‰,比上年下降了0.08个千分点.。
3、儿童营养水平得以提高,儿童体质明显增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重视对婴幼儿的科学喂养,及时给儿童补充维生素A、碘等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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