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王中学南面挡土墙建设项目已由岳楼发改社以 [2011]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市岳阳楼区洛王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洛王中学南面挡土墙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洛王中学
2.3 规模:原挡土墙高降低(拆除部分)、拆除砖围墙、Φ1200人工挖孔桩78根、Φ25螺纹钢锚杆160根、新增刚劲混凝土基础梁、新砌砖墙护栏、成品混凝土植草砖铺装、土石方外运等。
2.4 工期要求:9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分一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岳阳五里牌支行;帐户:90203242010010013338;户名: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 具有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须自主登录岳阳建设网进行网上报名。按岳建发[2006]72号文的规定,为防止投标挂靠行为,企业注册地在岳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购买招标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监管网、岳阳建设网上发布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招标人:岳阳市岳阳楼区洛王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检生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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