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情况

平江县伍市镇伍市示范片等四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岳阳市发改委 2011-09-05 00:00 浏览量:
1、招标条件
平江县伍市镇伍市示范片等四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岳阳市发改委以岳发改审【2011】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投标资质和投标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平江县伍市镇伍市示范片等四个乡镇;
2.2建设规模:126.78公顷;
2.3每个标段的质量等级要求达到符合国标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4计划工期:暂定工期为90天(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为伍市镇伍市示范片、浯口镇黄甲村、城关镇北源村和瓮江镇英集村,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路桥等工程,预算投资 326.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湘土整发【2008】107号,有相关文件被禁止投标的除外)。
3.1.2项目负责人应为湘土整发【2009】39号文中合格的人员,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1.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1.6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1年 9月 6日16:30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沿来款渠道返回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岳阳市枫树园分理处
帐    号:836921204108091001
注:各投标单位转账后须先致电我公司,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到账后再到报名地点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9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持以下资料参与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码证或委托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④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⑤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⑧项目经理的培训证书(原件);⑨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备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并将建造师证原件与培训证书原件暂存;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必须是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期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报名),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岳阳市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招 标 人: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30-62842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9楼(王家河大桥旁)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730-821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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