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价函〔2013〕18号
岳阳市物价局买足球的软件核定屈原区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屈原区物价局:
你局《买足球的软件请求批准屈原区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买足球的软件印发〈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精神,经你局成本审核,市局价审委员会集体研究,现就有关收费批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住宿严格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住宿生活用品。
二、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360元(每室不超过八人),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考虑到高三年级入住时间减少的实际,对高三年级春季收费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320元。
三、你校要不断改善学生公寓住宿条件,加强公寓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四、执行时间你局自行拟定,有效期为贰学年,到期重新申报。
五、你局接此批复后,要及时通知屈原区第一中学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使用规定的税务票据,加强对学校的收费管理,并督促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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