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价行审〔2013〕2号
岳阳市物价局买足球的软件核定岳阳汽车站
站前广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买足球的软件岳阳汽车站请求核定汽车站站前广场停车位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0〕165号)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凡进入岳阳汽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实行有偿收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免收停车费。
1、小车(吉普车、轿车、19座及其以下客车、2吨及其以下货车)12小时及其以内5元/台;超过12小时,按每小时加1元计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24小时最高收取停车费15元/台。摩托车、电动车1元/台。
2、大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至10吨货车)12小时及其以内10元/台;超过12小时的,按每小时加2元计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24小时最高收取停车费20元/台。
3、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殡葬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放服务费。凡进入车站购票的乘客凭票免收停车费。
二、你单位实行有偿停车服务,应改善停车环境,加强服务,要按本批复标准制作停车场价格公示牌,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此项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须使用税务发票。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到期如需继续收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另行申报。
二0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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