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原平江县龙门镇肖江桥2危桥改建施工招标公告中,
第6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第6.1小节中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和公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执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于 2016年11月03日至 2016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603)........”;
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和公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执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于 2016年11月03日至 2016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平江项目部(地址: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地税局旁东方红面馆二楼)........”;
2、本招标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1
类别划分、资质要求表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长度 (m) |
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公路工程 |
桥梁工程 |
1个标段 |
小江桥全长: 71.16m;
|
桥梁工程施工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至少有一项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中桥施工业绩(一座单座桥长60米及以上或单跨跨度16米及以上(预应力砼空心板桥)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附含网上查询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备案表)。 |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公路项目施工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1]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没有报名参加公路项目施工招标。[2]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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