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农业部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在全省公开聘请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建立湖南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由农药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药管理机构等单位推荐,专家涵盖农药、化工、制药、植保等专业领域。经省农委审定后,作为我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
二、基本条件
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按农药管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分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履行职责,作风正派,科学严谨,廉洁自律。
(二)熟悉农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国内外农药管理及产业发展状况。
(三)熟悉农药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在农药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农药研究、生产、检验或管理等相关从业经验。
(五)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查工作。
(六)不在被审查农药生产企业担任职务或持有股份。
三、评审义务
(一)按照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安排,参与我省农药生产许可技术评审和实地核查。
(二)为农药生产许可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审查意见。
(三)参与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和专家组相关活动。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推荐程序
(一)请根据本人申请,单位综合考虑,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曾经参加农药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填写《湖南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专业及技术水平的复印材料各1份,近期小2吋免冠照片2张。
(三)《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推荐表》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有关证明资料,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省农药检定所,同时报送专家推荐表的电子版。
(四)省农委根据被推荐人的专业领域、任职资历、业务能力、背景经验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我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刘洪斌,联系电话:0731-82569855;通信地址:湖南省农药检定所,长沙市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5;电子邮箱:njhu@VIP.163.com
附件: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
湖南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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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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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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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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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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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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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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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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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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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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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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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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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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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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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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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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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的专
业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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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 □农药生产工艺 □农药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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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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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主要工作经历。
2、近五年从事农药研究、生产、检验或管理等工作情况和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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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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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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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社会兼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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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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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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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
主管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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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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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空白栏不够填写,可以适当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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