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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农(招投标)罚〔2025〕1号 |
衡阳宏盛建设有限公司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案 |
衡阳宏盛建设有限公司 |
9143040032949814XT |
欧强 |
2024年12月27日,我执法机关接到平江县农业农村局移送的《买足球的软件移交衡阳宏盛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问题线索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报告载明:平江县农业农村局在处理招投标质疑时发现,平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衡阳宏盛建设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经查证,当事人承认拟人项目经理人苏欧平在投标当时其负责的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厂镇等2个乡镇覃团村等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投融资创新)未完工。违反投标书中《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给予当事人罚款33749元;
2.给予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欧强罚款2531元;
共计罚款:36280元。 |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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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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