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足球的软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事后公开
>
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饲料)罚〔2025〕1号)
编稿时间:2025-04-25 10:36 来源: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体:
大
中
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农(饲料)罚〔2025〕1号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案
黄伟
/
/
当事人从2024年10月5日至2024年12月18日使用冰冻鸡肠子养殖乌鳢,其行为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六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罚款4500.00元整。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
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