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农人〔2016〕1号
经研究同意:
陈德华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万坤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综合调研科科长;
邹志雄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法规科科长;
卢宏文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科科长;
吴相前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新农村建设科科长;
张兴剑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县域经济发展科科长;
李国庆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农村经济管理科科长;
王建国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长;
冯盛华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科技教育科科长;
李建中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农村可再生能源科科长;
张景健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粮油作物科科长;
晏云华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经济作物科科长;
苏剑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农业产业化指导科科长;
陈子玲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发展指导科科长;
周华玲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任凭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外经外贸科科长;
巢臻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财务科科长;
梁再川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免去严若林同志市农民权益维护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元川同志市农办人事科科长职务;
免去吴学文同志市农办监察室主任职务。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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