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滨钰装饰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莹诉你单位买足球的软件双倍工资及拖欠工资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岳楼劳人仲案字〔2024〕第29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裁决被申请人岳阳市滨钰装饰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周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000元。
裁决被申请人岳阳市滨钰装饰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周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00元。
裁决被申请人岳阳市滨钰装饰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周莹拖欠工资4300元。
上述金额合计10300元,由被申请人岳阳市滨钰装饰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周莹支付完毕。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逾期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