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剑波同志任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姚恒毅同志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龙潜同志任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苏鹊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余伟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小兵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李敏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逊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文卫疆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杜卫东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支队长(局长);
李鸣九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灿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属公安局)支队长(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晖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许洞明同志的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习红同志任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鹤同志的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学礼同志的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