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现已通知科技科技术人员到您反映的路口实地查看信号灯,并结合路口通行实际对该信号灯设备做调整和优化,根据交通流变化修正配时方案。
二、
我们已督促辖区白石岭交警大队八字门中队在东升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期,增派民警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指挥疏导交通,对乱停乱靠车辆及时驱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不听劝导指挥的驾驶人予以处罚。
当然,良好交通秩序的维护除了交警部门管理之外,还需要学生家长配合,接送学生的车辆做到即停即走;道路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不允许停放机动车辆。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人在斑马线拥有优先通行权,法律规定必须保护行人的路权。市城区主要交叉路口已同步设置了人行红绿灯,限定行人在绿灯时间通行完毕,主次干道设置了交通护栏,防止行人乱穿越马路,行人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交警部门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对行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行人横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不得在人行横道线逗留,必须快速通过。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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