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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城居保问题咨询
来信人: 小马
来信时间: 2018-01-26 11:48:50
内容:

尊敬的城居保的相关人员:

您好!我原来户口在岳阳,2012年7月起我母亲在我们厂(长江动力机械厂)为我购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共交了3年每年1500元,共计4500元。由于后来我在长沙定居,并工作。单位为我买了社保,我也把户口转到了长沙,之前的城居保就停止缴费了。听说这个钱是可以取出来的,我现在想让我母亲帮我取出来,因为钱本来也是她交的,她手上有缴费收据,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取出来的手续是怎么样的,可以让我母亲代我领取吗?另外如果万一不好取出来,这个钱以后的去向是怎么样的?

盼答复,谢谢!

小马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1-31 17:12:35
回复内容:

小马: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查省城居保系统,您确实缴纳城居保3年,按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没有发生死亡,养老保险费不能退款。有重复部分缴费的,先办理制度衔接转移,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重复部分的退款,无重复部分的时间段本人持身份证到长沙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转移。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再次反馈: 请问,如果我没有时间去做转移,那原来城居保的钱会怎么处理。盼答复,谢谢!
再次回复:

小马:

您好!来信已收悉!买足球的软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具体事项建议您咨询市社保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0730-8251529。祝您生活愉快!

再次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8-02-26 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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