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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企业职工社保补缴咨询 |
来信人: | 何新 |
来信时间: | 2018-04-01 12:07:00 |
内容: |
领导您好: 我是楼区企业的下岗职工,在工作期间企业没有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后来不知道出了个什么政策,去年11月身边有人一次性交了15年,当时缴费大约是61600块钱。到今年2月的时候,华容那边有企业职工办了一次性交15年的社保,缴费就变成了63000多元。说是多交的钱是收了滞纳金,算起来滞纳金差不多是20元一天。最近在朋友圈看到说企业职工以前没交的可以补缴的消息,到楼区社保站咨询,说是市里不让办,还没有开始办理,也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时候开始办,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想咨询一下领导如果想补缴的话要准备什么东西?楼区的说法是否属实,为什么华容又那边开始办了,难道不是统一开始办理的吗?而且如果还没有开始办理的话,那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交钱?按一天20的滞纳金计算,是不是意味着越迟办要交的钱越多,这是不是加重了下岗职工的负担?盼领导回复,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8-04-04 10:28:33 |
回复内容: | 何新: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们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您,企业员工补缴养老保险,因具体方案在制定,故之前未曾办理。目前方案下来,已可以办理企业补缴。破产企业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参加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需缴纳滞纳金。若审批通过,则可缴费。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