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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一级建造师专业报考咨询
来信人: 李雪飞
来信时间: 2018-04-24 10:32:44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2010年毕业  大学专业:装潢艺术设计,问:是否可以报考一级建造师,在湖南是否可以可以顺利注册。

急,能否给个准确答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8-04-24 15:53:44
回复内容:

李雪飞: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

现将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人社部和住建部组织的,初始注册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考试资格问题建议你咨询人社部门,注册问题建议你咨询省住建厅。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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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4-25 08:58:49
回复内容:

李雪飞:

您好!来信已收悉!

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建议您对照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确认。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列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30-888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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