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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岳阳市产假规定 |
来信人: | fmy |
来信时间: | 2022-09-21 12:24:46 |
内容: |
请问:岳阳市对于女职工产假规定是98天加60天,这个产假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吗?还是说法定节假日(春节)顺延?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22-09-26 16:32:47 |
回复内容: | 付梦吟: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咨询的产假规定回复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因此,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假,158天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理解与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