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局长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社会养老保险
来信人: 周兵满
来信时间: 2010-11-25 14:41:49
内容: 我在广州以经卖了养老保险,现在家里说也要卖,我想问两地能同时卖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0-12-01 10:39:00
回复内容:

周兵满同志:

你在广州买了养老保险,可不用同时在家乡参保缴费。因一个人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如果重复缴费,到退休时需将重复的缴费个人账户转移合并,对个人不划算。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