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社保政策咨询 |
来信人: | 李志辉 |
来信时间: | 2012-11-20 16:23:36 |
内容: | 我是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18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小集体工社保的参保人员,有四个政策问题咨询:1.养老金是否从2012年1月发放;2.每月的养老金中,如60岁时560元,有多少是从个人账户中列支;3.是否和灵活参保人员一样参与调资,标准是否一样;4.死后是否也有丧葬费等待遇,目前是多少?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2-11-23 08:53:27 |
回复内容: | 李志辉同志: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18号文件规定:2011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基本养老金按定额办法核定,统一自2012年1月起按每月410元,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中从个人账户中列支的金额根据参保人年龄的不同而不同;参保人按规定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死后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丧葬费等待遇目前是其参保人员4个月退休工资。 |